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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的三个关键点

来源:光明网 录入时间:25-12-24 11:42:37

作者:何成学(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自治区党校基地办主任、二级研究员)

  8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新增和修改的内容涵盖了党校工作的职能定位、总体要求、目标原则、教学科研、学员管理、队伍建设、组织领导等各个方面。各地各级各部门党校(行政学院校)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更要把握好为何修订、新增修改了哪些内容、有哪些实践要求这三个关键点。

  要把握好为何修订及意义

  早在建党初期,我们党就对开展党内教育提出了鲜明主张。1922年党的二大强调,党的内部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训练。1924年中共中央提出要“急于设立党校养成指导人才”。在延安期间,毛泽东兼任党校校长并时常到中央党校上课,这一时期为党的早期革命事业培养了一批人才并传播党的革命理论。新中国成立后,省、市、县各级党校先后成立并形成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干部培训工作,在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新时代党校的职责使命,既由此更加清晰,也越发重大。

  制定专门的党校工作条例有着深远的考量。其中一个重要节点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2018年中共中央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对提高党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另一个重要节点是党的事业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党的二十大确立了新时代党的中心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的重要改革部署。在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新《条例》再次明确“为党育才”这一党校的初心使命,在培养干部人才上传承优良传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党献策,则是对党校加强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新《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的新鲜经验,对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作出进一步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还有利于党校(行政学院)在干部培养、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等领域释放更大效能,为新时代培养造就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支撑。

  要把握好修订的内容及其特点

  在内容方面,《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对部分章、条的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修改条文66条、新增条文5条。同2019年版本对比,新《条例》在以下六个方面作了比较大的修改和新增。一是在“总则”章中,完善了党校(行政学院)的职能定位、总体要求、基本任务和目标原则,把“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等写入总体要求。二是在“设置和体制”章中,明确了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应当设立党校,增加坚持全党办党校等规定,对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建设提出了针对性举措。三是在“班次和学制”章中,完善了开展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相关内容,明确了开展基本培训的具体要求。四是在“教学工作”章中,优化了教学布局,规范了教学内容。五是在 “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章中,强化了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要求加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以及科研诚信建设。六是在“队伍建设”章中,突出了教师队伍建设,要求专职教师占校(院)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等明确规定。

  在特点方面,从问题聚焦和内容结构看,新《条例》有三个引人瞩目的特点。一是“严格规范”,主要聚焦近年来各地党校(行政学院)在培训、科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等系列新规定。二是“内容优化”,对培训的内容、方式、周期等关键要素进行了修改。三是“系统完善”,在“设置和体制”章中所增加的新规定,将进一步推动健全全国党校办学体系。从政治要求和方法举措看,新《条例》还展示了四个方面的新意特点。一是坚持党校姓党。总则中的“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分则中的“要突出对教师的政治素质考察考核”等新规定,彰显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特点与亮点。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大力提倡教学改革和教法创新。新《条例》中的“继承和发扬办学治校的光荣传统”等规定体现了守正,“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办学模式创新”等规定体现了创新。三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完善党校教学布局。在总则中新增的“坚持系统观念”原则,在分则中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彰显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鲜明特征。四是从严办学治校,抓好作风建设推进党校健康发展。新《条例》总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并在第九章中作出了具体规定。

  要把握好新《条例》新增修改的实践要求

  法规出台后,关键在执行。在贯彻新《条例》的实践中,一是要始终坚持和突出党校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党校(行政学院)有着不同于一般学校、阵地、机构和智库的特殊性,党校姓党始终是其最核心的内涵、最鲜明的特质、最显著的标志,要将其贯穿于办学治校全领域、全过程,以用学术讲政治的丰硕成果检验党校人对党的忠诚。二是要以系统观念推动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条例》明确要求党校工作坚持系统观念,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各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学习贯彻中,贵在以全面性来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以一体性来统筹布局教研咨,以协同性来压实纪律作风建设,以适配性来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以促进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既要及时跟进学习研究和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又要充分发挥党校独有的政治优势、阵地优势、学员优势等,开展协同攻关、集中攻关。三是要把握好高质量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把科研工作作为党校事业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形成以科研部门为主体,其他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鼓励教职工、学员进行调查研究和献智献策。

  党校姓党是党校办学治校的灵魂和主线。各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切实将《条例》贯穿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使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不断充盈,彰显党校担当,让党的旗帜在党校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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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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