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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普法|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你需要知道的12个问题(后附维权电话)

来源:民生经济网 录入时间:23-01-03 04:18:01

工作的一切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表、近期银行工资卡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举报投诉可以提前准备好举报投诉申请书,载明工资拖欠原因、拖欠时间、拖欠金额等情况,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准备好仲裁申请书,以及有关劳动报酬的资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问: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答:可以。《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并依法为请求支付工资的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相关诉讼、咨询、调解等活动,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问:用人单位倒闭了还需支付拖欠的工资吗?
答:需要。《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未依据前款规定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问: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有法律责任吗?
答:涉嫌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讨薪”过程中有哪些禁止行为?
答:1.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上述单位;拦截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聚众拉横幅、喊口号等。2.反映诉求过程中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等。5.扬言实施报复社会、单位、个人等。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农民工如在讨薪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对其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A、全省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机构名称、电话、地址

 
B、省、市(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C、省、市(州)司法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电话

9 7 3 1 2 4 8 :

责任编辑:侯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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